华为胡厚崑:中国算力网络标准需统一,硬件、应用接口、数据共享应相互兼容
480 2022-09-26
谢谢邀请,这里面涉及被继承人的债务如何承担以及抵押担保的法律问题,我们来看看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从你的问题来看,应该是房屋属于夫妻生前所购买,但是还有贷款没有还完,根据我国《民法典》等法律的规定,这个贷款是属于夫妻的生前债务。
此外,房屋的贷款,通常情况下会以房屋做抵押,作为抵押担保的一种方式,债权人(通常是银行)可以就该房屋拍卖所得优先受偿。
在法律上,父母和子女是各自独立的民事主体,父母之债并不需要由子女来承担偿还责任。
但是,法律同时也规定了,继承人以继承遗产的范围为限,对被继承人的生前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你这个问题中的夫妻虽然去世了,但是还有父母和子女,父母和子女都是属于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如果夫妻没有遗嘱,他们都享有平等的继承权,如果他们不放弃继承,需要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对夫妻生前的债务承担清偿的责任。
房屋按揭贷款或者抵押贷款,都是以房屋抵押作为贷款的担保。当债务人无力偿还贷款的时候,抵押权人可以就拍卖抵押物所得,优先受偿,但是不可以直接以房屋抵债。
具体到你的问题上,银行可以起诉去世夫妻的父母和子女,要求他们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对去世的夫妻生前房贷承担偿还的责任,并且对该房屋拍卖所得享有优先受偿权。判决如果胜诉并生效的,银行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由法院委托有权机构评估以后,再由法院按规定委托拍卖,所得的款项清偿贷款以后,如果还有剩余的,再由夫妻的继承人继承,如果所得款项不足以清偿贷款,夫妻又没有其他财产可供执行的,未获清偿部分的损失则由银行承担,夫妻的父母和子女在法律上没有清偿的义务。
以上,供参考。
关注@文金发律师,碎片时间多学法,关键时刻免吃亏。了解更多法律常识,点击以下链接,看似不起眼,实则很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