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9-23 19:22
是公元1819年。
宗室犯事先摘顶带
嘉庆二十四年(1819)5月19日,清廷对宗室犯事的处理做了新规定。此前,宗室犯事到官,向不跪讯,致使他们有所恃而不知畏惧。十九日,针对宗室中屡有不顾行检,干犯法纪的现象,嘉庆帝颁发谕旨,指出嗣后宗室犯事到案,无论承审者何官,俱先将该宗室摘去顶带,与平民一体长跪听审,俟结案时,如实系无干,仍奏明给还顶带。